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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法定职责 彰显宪法权威——我校举行2018年干部宪法宣誓及任前谈话活动

时间:2018年03月16日 点击: 来源部门:组织部 作者:韩飞 编辑:肖娴婧 最后更新:2019年09月19日 打印本页

315日上午,我校举行2018年新聘(任)科级干部宪法宣誓及任前谈话活动。党委书记王继成、校长高焕清、党委副书记龚光松、纪委书记余为民出席会议。党委副书记、校长高焕清主持。

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始,龚光松宣读了聘(任)文件。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全体新聘(任)的干部面向国徽站立,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余为民对新聘(任)的干部的58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强调干部在履行新岗位职责中应该注意的廉政问题,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讲政治,有信念,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二是讲规矩、有纪律,始终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三是讲道德、有品行,始终做到情趣高尚;四是讲奉献、有作为,始终保持担当有为、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

王继成与新聘(任)的干部交流谈心,激发干部在新的岗位取得新的成绩、做出更大贡献。他着重强调以下四点:一是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旗帜鲜明讲政治,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与学校党委、行政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做改革的促进派。改革创新是不竭之源,是学校发展的动力,特别是在我校目前正处于创建特高的关键时期,都需要进行大量改革,大家要积极投身在此次的改革中;三是做发展的实干家。学校现在面临很多发展机遇,是大家大显身手、发挥聪明才智的时候,大家应该在自己的岗位上,把事情做好做实;四是做廉政的模范者。岗位是组织给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应将全身心投入到学校的发展中,正确处理公与私之间的关系,从严律己,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严要求的完成各项工作,为特高建设添砖加瓦,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韩飞

摄影/肖娴婧

编审/肖娴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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