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ZZX-201907FJ-03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新产业公共实训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咸发改审批【2018】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3500万元,地方自筹8900万元,招标人为开云官方注册,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原咸宁公交技校与开云官方注册交汇处。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48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38平方米。其中智能制造实训中心建筑面积5958平方米;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建筑面积5292平方米;汽车与航空实训中心建筑面积4454平方米;现代服务业实训中心建筑面积3399平方米;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78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355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等附属设施。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231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1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1栋4层汽车与航空实训中心和1栋4层智能制造实训中心。汽车与航空实训中心建筑面积4713.32m2,内设新能源汽车实训室、汽车4S店实训室、无人机实训室、航空模拟实训室等。智能制造实训中心建筑面积8469.60m2,内设生产性智能制造、机械加工车间,电气自动化生产线实训室,智能装备实训室,智慧教室,信息化考场等。即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项目施工(包含施工准备、主体建安、室外给水、室外雨污水、室外专变、室外智能化、园林景观工程及泛光照明工程)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云官方注册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 地 址: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
邮 编:437000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范老师 联 系 人:毕启明、潘登、朱必航
电 话:0715-8217046 电 话:027-87816666-8110、8111
传 真: 传 真:027-87816666-811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562491628@qqcom
2019年7月1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