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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直单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2018年11月22日 点击: 打印本页

院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宣传工作,更好地发挥宣传工作教育人、武装人、鼓舞人、塑造人的作用,营造格调高雅、文明和谐的育人氛围,为学院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稿件的采写、报送与审核工作

(一)建立宣传联络员专人负责制度

学院各系部、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确定1名宣传联络员,建立联络员专人负责制度,负责本部门的采写、收集、报送、登记、统计及本部门网络舆论监督工作。职责如下:

1、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日常新闻信息的采写工作。要注意及时挖掘新闻线索,发现新闻价值,力求做到本部门重要信息不迟报、不误报、不漏报;

2、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向学院党办报送本部门的新闻稿件,或通过党办对外进行信息传递工作。联络员对所报送新闻稿件的真实性负责;

3、协助党办做好重大新闻的采写、重大节庆日或活动的新闻服务工作;

4、负责与其它部门或兄弟单位的信息交流。

(二)宣传稿件的采写与审核程序

1、学院各种会议、活动等信息发布采取“谁主办,谁提供”的原则,由主办单位及时将新闻稿件和图片上交党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相关栏目予以发布,或对外报送。

2、各单位新闻稿件均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交党办,经党办审核后才可发稿。审核资料要做好存档备案。

3、每学年末,学院党办将对各单位报送稿件及网站信息的质量、数量进行统计,并将其纳入到年度考核项目中。

(三)宣传稿件的内容与要求

1、宣传稿件的主要内容:

(1)有关学院建设,学院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与重大活动信息;

(2)有关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科研成果等方面的信息;

(3)有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拓展工程、学风校风建设等重要活动信息;

(4)上级领导来院视察、兄弟单位来院考察交流的信息;

(5)师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6)单位和个人获得的市级以上的荣誉和奖励信息;

(7)主流媒体对学院人才培养、办学成果的宣传报道信息等。

2、宣传稿件的要求:

(1)文字精练,表达规范,形式多样;

(2)报送及时,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3)采写角度新颖,逻辑清晰。对于一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要进行深度挖掘,可采用通讯稿或专题报道的形式撰写;

(4)向学院党办报送的宣传稿件需要按照规范的格式,将同一事件的文字和图片打包发送(图片不可粘贴在文档内),图片要有说明,稿件末尾要注明撰稿人身份、姓名。

二、奖惩措施

1、每年评选宣传报道先进单位和个人,根据提供信息、新闻线索和采写信息、新闻稿件数量、用稿数量进行考评排名,根据排名顺序,确定年度宣传报道先进单位、年度宣传先进个人。被评为宣传报道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将予以奖励,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系部处室每月向党办投稿不少于两篇,各单位如未按要求完成规定的信息、新闻稿件的采写上报工作,每个月通报1次,连续3个月被通报的单位要在宣传联络员工作会上作出书面说明,并且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请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迅速落实此项工作建立宣传工作台账,并在党办网页“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填写通知后的附表,于3月30日前上交党办。

联系人:邓好好   联系方式:8217054   电子邮箱:dangban501@sohu.com

附件:

表一:开云官方注册网络宣传登记表

表二:开云官方注册网络宣传年终汇总表

表三:开云官方注册网络宣传人员联络表

附表下载地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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