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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育部文件精神,规范人才培养方案和教材管理

时间:2020年01月10日 点击: 来源部门:教务处 作者:魏会生 编辑:孔维雅 打印本页

为落实《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精神,19日下午,教务处在行政楼308组织各院部教学院长、教学骨干、教务处相关人员进行专题研讨学习,副校长方旭出席并主持会议。

图  会议现场

首先,教务处处长吴涛组织大家集中学习了《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共四个文件精神。

随后,院部教师代表积极发言,针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教材编写、选用、审核过程等问题开展了交流研讨,纷纷提出了疑问和建议。

最后,方旭就教育部下发的四个文件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认识文件的重要性并认真学习,要组织教师进行学习;二是人才培养方案必须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对接专业标准制订与实施;三是教材建设与选用必须科学、规范,并鼓励广大教师参与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各行指委规划教材、教育厅十三五规划教材和其他教材建设,对参与教材编写的教师,学校将给予配套经费奖励。

作者、摄影/魏会生

编审/孔维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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