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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4人被聘为咸宁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督学

时间:2020年12月15日 点击: 来源部门:质量管理处 作者:石裕勤 编辑:孔维雅 打印本页

近日,咸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公布了《关于聘任咸宁市政府第五届督学和第二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的通知》,我校党委委员、宣传部(统战部)长华先宙,质量管理处负责人石裕勤,教师程学洪、谭璇等4人被聘为咸宁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督学。

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督学主要工作是在咸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咸宁市职业教育、中小学教育开展督导评估、日常规范办学督查。其中,我校4位专家主要面向市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督导评估、督学。

2020年是中办国办印发实施《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第一年,做好教育督导工作意义重大。我校4位专家受聘承担督导服务职责,做好新时期咸宁市的教育督导工作,将有效发挥学校职业教育办学资源优势,服务促进鄂南职业教育集团和中高职协调发展,也将扩大学校服务地方发展的影响力。

作者/石裕勤

编审/孔维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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